四、考试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职位采取笔试加试教方式进行,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职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一套试题(其中 公共基础知识占70%,申论占30%)。
2、笔试时间:2014年6月14日上午8:30至11:00。
3、笔试地点:洪江区第一中学。
(二)面试(试教)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试教)的人选。除东方红小学、区幼儿园招聘岗位采取试教方式进行外,其他招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试教)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试教采取模拟授课方式进行。
5、对参加面试(试教)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且未形成竞争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但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套面试或试教题本)面试的平均分。
(三)成绩合成
1、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
2、面试(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试教)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考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试教)、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和考察
1、面试(试教)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
3、如有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等方面不合格或中途放弃等情况,原则上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人员分配方案,在洪江区公众信息网上和洪江区电视台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毕业院校和聘用单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3年的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洪江区内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七、考务费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100元/人的考务费。
八、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于2014年9月底前完成。未尽事宜由洪江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政策由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洪江区纪委负责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7623812,监督电话:7623178。
附:《2014年洪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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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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