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笔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5月18日(星期日)上午9:00。
⑶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合成。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递补。有体检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由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党委集体讨论研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5天。
(八)正式聘用。公示无异议,签订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聘用管理与待遇
1、新聘用人员与长沙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报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合同鉴证,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间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新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由长沙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安排具体工作岗位,新聘用人员凡不服从安排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待遇按《长沙市国土资源系统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国土资政发〔2012〕13号)文件规定执行。每月工资为1800元,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所需费用由长沙市国土资源局支付,个人缴费部分由其本人负担。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31-84529192
附件:长沙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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