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如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将按笔试成绩高低从参加笔试人员中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按护理实践能力成绩高低确定。
2、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现场志愿填报。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3、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志愿填报顺序及方式以网上通知为准。
4、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报考岗位代码为02、03的考生须提供三级医院工作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含个人信息的网上报名登记表(报名成功后自行从网上打印),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放弃报考资格。
(五)考核:包括护理技能操作和临床考核。具体考核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并报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认可后组织实施,考核人员名单在网上另行通知。护理技能操作、临床考核成绩由单位进行公示。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考核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六)体检:
1、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护理技能操作30%、临床考核成绩占20%合成,按各单位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护理技能操作成绩排名先后确定。
2、体检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护理技能操作成绩排名先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等形式,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如有不合格的人员将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护理技能操作成绩排名先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录用: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人员。用人单位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下达录取批复,并对录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市卫生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报名技术咨询:84822247
咨询电话:长沙市卫生局人事处,88666421
监督电话:长沙市卫生局监察室,88666425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84907997
报名网站:湖南卫生人才网http://www.hnyyws.com/
信息公布、公示网站:
湖南卫生人才网http://www.hnyyws.com/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csldbz.gov.cn/
长沙卫生信息网http://www.csswsj.gov.cn
附件:2014年长沙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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