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
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人际关系、调查研究、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现场宣讲及应急应变等方面能力。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
面试评委: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业特点从医院副高以上专家中抽取13-15人组成评委,申锦林院长担任主评委。在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人社局指导监督下,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0%。
5、笔试
应聘人员需参加我院组织的理论考试。理论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6、实践操作
由我院组织卫生系统有关专家对应聘人员的动手实践能力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7、体检与试用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6个月试用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经公示7天无异议,报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备案。
8、确定选聘人选
初选人员试用满6个月后,由医院组织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经市卫生局党委研究同意后报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和核准,确定为选聘人选。
9、办理相关手续
选聘人员需进行3年人事代理并签订聘用合同,3年内取得相关资格证者将办理进编、录用(调配)、工资审批等相关人事手续,在招聘岗位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3年后仍未取得相关资格证者,解除聘用合同,不予办理进编等相关人事手续。
附件:1、2014年本科直选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公开招聘报名联系表
3、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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