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准考证发放
1、时间:2014年4月9日星期三---4月10日星期四(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地点:津市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办公大楼(庭园春天新国土局东边)10楼人社局(原人事局)1013室人才交流中心。
(四)确定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常德市人社局批准,相应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
(五)笔试(占总成绩的50%):内容以相关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时间:2014年4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地点:津市市德雅中学。
(六)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公布
笔试结束后,在津市市人事人才网(人事局)网站公示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同时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以免误考、误试。
(七)面试(占总成绩的50%):
1、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核减计划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报考人员的面试平均分。
2、面试包括结构化(占面试成绩的20%)和技能操作测试(占面试成绩的80%)。时间:2014年4月16日星期三,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测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十)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予递补。
(十一)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市招考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社局(原人事局)审批,报常德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2、考生在笔试、面试、体检每个程序中没有按规定时间赶到规定地点,误试、误检后果自负。
3、严格按照《招聘公告》上的时间和程序操作,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人员报名。
咨询电话:津市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0736-4229132
津市市人民医院 0736-4212066
附:津市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数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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