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浏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九、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
3、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考核方案及考核结果将在浏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十、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一、体检
1、按岗位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二、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人社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在浏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十四、有关规定
录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五、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市纪委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业务咨询电话:0731—83655275(浏阳市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0731—83679720(浏阳市人社局考试培训中心)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3649110(浏阳市人社局信息科)
监督举报电话:0731-83652399(浏阳市人社局纪委)
0731-83640654(浏阳市纪委党风廉政室)
附件:2014年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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