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八、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工作分别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十、公示与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县人社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2、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十一、聘用单位选择办法
相同专业包含多个岗位进行合并招聘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考察前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十二、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选择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2、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政府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招聘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进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的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十三、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5-2871958、2871398。
考务咨询: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5-2871247。
技术支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0735-2231259。
十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4年汝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xls
2、《2014年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xls
3、《2014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xls
相关推荐:历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试题及解析汇总
2014年湖南公务员笔试辅导培训课程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