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
入围面试后应聘人员应出具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讲解员岗位)、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率: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 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各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4年3月22日,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应聘人员须考前(2014年3月17至2014年3月21日)在湖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综合分析等。请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布。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有工作单位的被聘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取得证明,用人单位凭其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向原单位函调本人档案,并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31-88349808
0731-82218371
监督电话:0731-82215700
附件: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室直属事业单位湖南党史陈列馆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相关推荐:历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试题及解析汇总
2014年湖南公务员笔试辅导培训课程
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