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长沙市知识产权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简章已出,请注意查看! 长沙市知识产权局是长沙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主管全市专利、版权工作,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事宜,承担市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为大力引进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努力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经市政府批准,长沙市知识产权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中级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1、合同管理:聘用的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编制,由长沙市知识产权局与雇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经相关部门同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可以解聘。 2、薪酬及福利:中级政府雇员实行年薪制,由市知识产权局与雇员签订聘用合同,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为雇员管理人事档案,代发工资、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根据受雇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及工作能力,享受年薪5-10万元。政府雇员的保险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按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缴纳,工资数额根据所聘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予以核算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6、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不得参加报名(201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2014年8月1日前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后才能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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