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确定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五)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占总分的80%,面试占总分的2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区妇幼保健院相关岗位笔试以测试相关科目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为主(简称“三基),注重实用专业。每项科目只进行一场笔试,将相关“三基”内容合并为一科进行测试,每专业笔试时间原则上为120分钟。其他单位的岗位笔试为两项,分别为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相关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综合知识测试为公共基础知识(或行政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按岗位要求进行专业测试,其具体是:①审计人员和经管专干测试会计学、审计学、经济学、经济管理相关内容;②计算机专业人员和网络管理测试电子、通信、计算机信息的相关内容;③工程造价测试土木工程、工程造价相关内容;④网上政务测试申论的相关知识。综合知识与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量为120分钟,综合知识与申论时量为150分钟。
面试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六)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13年10月26日上午9:00-11:30。面试时间及笔、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的医院统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九)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有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根据本人职称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0736-7384915
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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