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不低于3:1。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实训教师岗位:采取笔试、试讲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试讲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高等教育学(胡弼成主编,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7月第1版)、高等教育心理学(燕良轼主编,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7月第1版)和写作。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50分。 试讲: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和实训教学能力,满分100分。试讲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5分。 应聘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5分。 考试时间、地点以及各环节考试成绩在学院网站组织人事处网页予以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包括心理健康检测)参照高校教师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建工集团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待遇按相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731-58662802 (学院组织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58662805 (学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下载>>>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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