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纪律
(一) 为了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整个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报名参考的,或者存在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不得参与招聘工作。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所有招聘工作在珠晖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办公室设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二)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聘用前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珠晖区党政门户网和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信息网。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本简章由珠晖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珠晖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 0734- 8388106 (区纪委)、0734-8387931(区人社局)。
点击下载>>>2017年珠晖区教师招聘计划数和岗位表
珠晖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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