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6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94人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衡阳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精神,现就2016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94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计划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4名(其中教师88名、会计 3名、建筑管理员1名、网络管理员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计划数见《2016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毕业生岗位者须系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报考骨干人员岗位者须从事相应工作连续3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且现在相应岗位。报考直接考核岗位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特级教师,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省级以上优秀班主任,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省级以上骨干教师,省级课堂教学现场比赛(含中职说课比赛)一等奖获得者,国家级课堂教学现场比赛(含中职说课比赛)一等奖或二等奖获得者,具有相应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指导中职学生参加省级技能比赛获一等奖者,指导中职学生参加国家级技能比赛获一等奖或二等奖者及符合紧缺教师岗位报名条件者。其中在编人员报考须经单位和县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三)年龄要求: 毕业生岗位:报考幼儿园毕业生岗位者年龄须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它毕业生岗位者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骨干人员岗位:报考骨干人员岗位者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直接考核岗位:报考直接考核岗位者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执业资格要求 报考中职学校特定专业课教师岗位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层次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层次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报考其它教师岗位者须已获得相应层次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会计岗位者须已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五)报考教师岗位者所报岗位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职称证书)标注的任教学科一致,或与大学毕业证书标注的所学专业相同相近。 (六)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2016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近三年内受到过警告以上党纪处分的或记过以上政纪处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7、在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或直接引进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招聘(引进)纪律行为的人员; 8、普通全日制在读的非201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教师; 10、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11、有其他不宜担任报考岗位职务情形的。 (八)注意事项: 招聘办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以招聘办审定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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