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醴陵人事人才网” 和 “醴陵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报上级人社部门审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醴陵市人社局:0731—23240958
醴陵市教育局:0731—23284471
监督电话: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中共醴陵市纪委驻组织系统纪检组:0731—23286809
中共醴陵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0731—23289948
本次招聘政策由醴陵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附件1:2016年醴陵市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
附件2: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醴陵市教育局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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