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100分,笔试占60%、面试占40%。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必须参加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环节方能合成有效成绩,凡缺考任一项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处理,并不能进入下一个程序。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均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否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参加笔试、面试。试题的命制和阅卷工作均按相关政策和规定办理。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科目为报考专业的对应科目。 (1)报考高中教师的考生,考试范围为我省现行普通高中对应专业教材;(2)报考一中校医的考生,考试范围为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大纲;(3)报考一中电工管理员的考生,考试范围为我省现行使用的大专院校电工教材;(4)报考小学语文、数学教师的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语文、数学合为一张试卷,各占50分,考试范围为我市现行小学、初中语文和数学教材;(5)报考小学其他科目的教师,考试科目为报考专业的对应科目,考试范围为我市现行的小学、初中对应科目的教材。 笔试时量:150分钟 笔试时间:2016年5月31日上午9:30—12: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报考职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职数的比例为1:1时,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 教师面试采取上课方式进行,按要求上一堂微型课,时间10分钟。面试内容:①仪表仪态、举止20分;②思维能力15分;③表达能力(含普通话、粉笔字,英语教师还需英语口语等)25分;④专业知识及实践能力40分(报考美术教师的,须展示个人才艺,内容自选)。校医、电工管理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如最后一名体检入围对象出现成绩相同时,依次以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是否获取资格证、资格证等级高低、资格证取得时间先后排序确定体检入围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在发放书面体检通知前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按照该职位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体检结果公示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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