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6年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公开招聘方案已出,请注意查看!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为适应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5人。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公开招聘工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年龄和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至3月30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请应聘人员登陆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点击“人事招聘”栏目进行注册,在招聘系统内找到应聘系部及岗位,对岗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应聘相关附件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附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或填写应聘信息不全等,审查不予通过。 所有纸质材料原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各种奖励证书、身份证及其它证明自己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等)请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以报名日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算)送交到我校人事处(办公楼513办公室),进行资格核查。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公示。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应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以上岗位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于少数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应聘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 应聘教师岗位:采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7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式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及与岗位的适配程度等。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选。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教学能力以及对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等。设置试教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环节考试成绩见我院官网上的“人事处”网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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