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操作人员,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计算机操作能力。
面试:根据笔试、操作测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各环节成绩在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应聘教师岗位以试讲成绩为准;应聘教辅岗位、机关管理岗位以操作测试成绩为准;应聘辅导员岗位以笔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心理素质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复查中,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取消其入选资格。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37-6353085;0737-6111336
监督电话:0737-4628539;(院监察室)
附件:2016年湖南城市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城市学院
2016年1月26日
湖南师范大学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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