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定岗教师聘用人员五年内比照省特岗教师管理,签订劳动用工聘用合同,享有在编在岗教师同等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待遇。凡在五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在五年服务期满,本人申请转正,经用人单位和教育、人事、编制、财政部门对对象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即转正列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幼师一经录用,聘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原从事过教育工作,需认定原有工龄的人员,原社保金由个人全额负担﹙含划转﹚,且在办理人事工资关系前,一并缴清。
九、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高。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要求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湘组发[2012]12号等文件严格追究责任,严肃进行处理。
十、咨询联系
报名咨询电话:0730—6292370(平江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0730—6234682(平江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
监督电话: 0730—6226083(平江县纪委)
0730-6234772(平江县教育局监察室)
附件:《2015年平江县教育系统小学教师和幼儿园幼师招聘岗位表》.xls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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