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总分分别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1、笔试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1)笔试时间:2015年8月20日上午8:30-10:30; 考试地点:待定 (2)笔试科目:一科(专业知识) (3)笔试内容: ①城区高中教师岗位、农村初中教师职位和城区小学教师职位笔试内容为相应职位的现行高中教材。 ②农村小学教师职位笔试内容为相应职位的现行高、初中教材,其中高中知识占60%,初中知识占40%。 ③工商职业中专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职业高中现行教材。 ④机关幼儿园、农村学校幼儿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现行师范学校幼儿教育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8 月21日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永州人事考试网、零陵区人事人才网、零陵区教育网等相关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及面试对象名单。 2、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出现末位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 (4)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试教等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相应职位的现行教材等。面试为百分制,面试评委7—9名,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成绩当场公布,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因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等额的情况,有面试可比成绩的,考生成绩须达到相同面试科目(同试卷)并相同评委组参考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作为体检对象;无面试可比成绩的,须达到60分,才可作为体检对象。 3、成绩合成和排名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60%、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对象根据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职数等额确定。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数。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部门监督。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和报考资格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空缺名额,报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可以按照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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