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并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或教授不设置开考比例;应聘其他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不低于3:1。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或教授的岗位:采取试教、面试、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占综合成绩的30%。
试教、面试、实际操作: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教、面试、实际操作。试教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课堂教学;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态仪表、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等;实际操作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动手能力。
应聘其它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试教、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25%、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5%、试教占综合成绩的25%、实际操作各25%。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面试和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和试教、实际操作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态仪表、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等;试教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课堂教学;实际操作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动手能力。
考试成绩在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为主)。体检参照《湖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对博士、教授按我校高层次、高学历人才引进费用标准(教授20万;机、电汽三大类专业的工学博士8万、其他类博士5万)。
咨询电话:15211123530(学院人事处刘老师、王老师)
举报电话:0731—85579009 (学院纪检监察室陈老师)
附件:2015年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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