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予以公示,同时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并核发准考证。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实际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30%、实际操作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笔试主要内容为撰写一篇本专业相关的论文。
实际操作: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实际操作,实际操作主要测评应聘者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展示自己在专业及方向上的相关技能。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实际操作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的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人员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无工作经历者试用期为一年,有工作经历者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本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782015(刘老师、程老师)
监督电话:0731—82782013(学院纪检监察处)
附件:2015年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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