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6.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7.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县人社局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8.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县教育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县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9.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报县教育局审核,县人社局审批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根据单位岗位职数与本人职称等情况予以聘用,享受拟聘岗位相应待遇。
10.澧县教育系统2015年教师招聘工作一切具体安排(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审查等),均在网上公告,不单独通知到个人,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县人社局网站、澧县教育信息网站。
四、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具体实施,县纪检监察、县人大内司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有关事项可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澧县人社局网站、澧县教育信息网站查询。
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736-3221604、3221489
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736-3221293
监督电话:0736-3120011
附件:澧县农村中小学2015年招聘教师岗位及数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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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 县 教 育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