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对口;
(2)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应聘学科一致;
(3)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应聘语文、英语和音乐学科的,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具备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5)报考英语岗位者要求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3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2、中学教师岗位
(1)中学教师往、应届毕业生岗位应聘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对口;
中学骨干教师岗位应聘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三年及以上初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且已取得中学二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对口;
(2)具有初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应聘学科一致;
(3)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应聘语文、英语学科的,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具备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5)报考英语岗位者要求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4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3年4月15日以后出生);骨干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和发放准考证——笔试(按1:3比例进入考核)——考核(按笔试成绩20%、考核成绩8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考察(含资格复核)——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招聘岗位及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