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生报名后由浏阳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组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开考比例:
1)A类方式对应层次各科目中,语文、数学、英语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5:1(含)方可开考,低于5: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其他科目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含)方可开考,低于3: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B类方式对应学校各科目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含)方可开考,低于3: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八、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占20%,专业知识占80%。
3、笔试成绩在浏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递交书面申请到指定地点查分(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复印件)。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5、笔试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九、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A类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B类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浏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与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5、资格复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十、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以片段教学方式进行,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幼师、计算机和职业中专的会计、汽车维修、机械加工、电子技术、服装专业教师岗位的考核加试专业知识。
3、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考核方案将在浏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5、考核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十一、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