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职业中专教师按规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方可按期转正定级,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监督
1、严格招聘程序。充分认识做好教师招聘工作的重要性,程序严格规范,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坚持原则,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严把各个环节的入口关。
2、严格招聘纪律。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教师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明纪律,严格执纪。应聘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参照高考对违纪舞弊处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坚持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与应聘人员涉及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应当按规定实行回避。
政策咨询电话:0731-25245310,18229130613,本次招聘政策由茶陵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18229130615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市纠风办:0731-28680178
特此公告
附件:1、茶陵县2015年招聘县直中学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xls
2、茶陵县招聘(引进)教师报名表.doc
关注湖南考德上公培官方微信:hunankds,第一时间掌握公考动态!
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茶陵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