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确定初选人员
区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的成绩(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学科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由区教育局代表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在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接受单位栏内签署“同意接受”,待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2015届毕业生在正式录用时需提供毕业证。
八、体检和政审
初选人员的体检、政审工作由区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入选资格,所空名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九、聘用管理
1.拟聘人员聘用后,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办理转正手续。
2.拟聘人员工作岗位由区教育局按所报学科统一派遣到校,如不服从安排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必须与学校及教育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在鹤城区教育系统服务期限最低满5年。
十、工作纪律
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公开选聘教师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以确保公开选聘教师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公开选聘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违背公开选聘纪律、徇私舞弊,发现违法违纪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怀化市鹤城区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聘教师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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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聘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