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布职位、报名和资格审查(8月16日—8月19日)。印发工作方案,公布选聘岗位和任职资格条件。报名地点设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时填写《零陵区城区中学校长、副校长选聘上岗报名表》,并提供业绩考核的相关证件和获奖资料。选聘校长、副校长职位的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报名人数要达到1:2比例进行笔试,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开考职位。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局协助组织部进行。
2、笔试(30分)。时间为8月21日。委托专家命题、阅卷,笔试内容为校长岗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管理能力。
3、选聘演讲、现场答辩(25分)。时间为8月22日—23日。以学校为单位分校长和副校长两个岗位进行。演讲重点介绍本人基本情况、选聘优势和对选聘职位的工作设想(10分)。现场答辩重点从语言表达、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组织协调、逻辑思维等能力要求进行测评(15分)。演讲、答辩聘请专家评审,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当场公布成绩。
4、民主测评(15分)。选聘学校在职教职员工测评;学校周边区域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测评;家长代表测评。民主测评在演讲答辩现场与专家评审团评分同步进行。
5、业绩考核(30分)。
(1)任现职以来本人所主持或分管的工作获党委、政府表彰,国家级的每次记4分,省级的每次记3分,市级的每次记2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降等记分(任现职前具备选聘现岗位资格所取得的该项成绩可累计计算)。此项满分6分。
(2)任现职以来获党委、政府表彰的先进教育工作者等奖项,国家级每次记4分,省级每次记3分,市级每次记2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降等记分(任现职前具备选聘现岗位资格所取得的该项成绩可累计计算)。此项满分8分。
(3)近三年来本人所撰写的论文在国家级正式刊物上发表,每篇记4分,省级记3分,市级记2分。所撰写的论文获国家级一等奖的记4分,二等奖的记3分,三等奖的记2分;获省级一等奖的记3分,二等奖的记2分,三等奖的记1分;市级一等奖的记2分,二等奖的记1分(本项限于教育部门奖励)。同篇论文就高但不重复计分。此项满分4分。
(4)近三年来本人所组织或参与的教研课题已结题,国家级的记3分,省级的记2分,市级的记1分。此项满分3分。
(5)近三年来本人组织或参与的教学竞赛获省级以上一等奖的记3分,二等奖的记2分,三等奖的记1分;市级一等奖的记2分,二等奖的记1分(限于教育部门的奖励)。此项满分3分。
(6)近三年来初中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或优秀率在县区名列前一、二、三名的;普通高中学校高考一、二本上线率或学业水平考试优秀率在全市同类学校排名前一、二、三名的;职业学校就业率或技能等级测试在全市排名前一、二、三名的。分别记3分、2分、1分。此项满分6分。
6、综合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选聘者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笔试×30%+选聘演讲×10%+现场答辩×15%+民主测评×15%+业绩考核×30%。外市市直省示范性高中副校长选聘永州市工商职业中专、永州市三中、永州市七中校长,加综合分3分。
7、组织考察。时间为8月24日—25日。依据选聘综合得分排名从高到低顺序,校长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对象,副校长岗位按1:1.2的比例确定入围对象,考察组对入围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8、研究聘任。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校长、副校长(副校长人选由校长选择)拟聘人选按程序提交区委研究,区人民政府聘任,签订任期责任书,聘期三年。
六、选聘人员安排
实行“老人老办法”,即:未参加选聘和落聘的现任校长由组织妥善安排,副校长安排在原学校,保留原职级。“新人新办法”,即:新选聘上岗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实行聘任制,取消职级待遇。
七、聘任及待遇
公开选聘的新任校长、副校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胜任的解除聘任职务。外地来担任永州市工商职业中专、永州市三中、永州市七中校长的,配偶有编制的对口调入,配偶子女没有工作的安排一人就业。另外,第一期聘期满后,经考核达到任期目标的奖励安家费人民币30万元。
八、组织领导
成立零陵区城区中学正副校长选聘领导小组。
顾 问:严兴德 唐烨
组 长:赵文旺
副组长:唐富荣 李祥军 邓扬中 汤安权 蒋映群 杨时隽
成 员:胡自力 蒋春农 胡振国 蒋炳忠 刘亦龙 尹 艳
刘明芬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蒋春农,副主任:胡自力。
九、纪律要求
1、校长选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必须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干扰。参与选聘人员不得串联、拉票、作弊,如有违反,经调查核实,取消选聘资格并通报全区,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选聘期间举报或反映情况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如有诬陷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选聘期间,原学校领导班子必须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做到工作不停,财务不乱,如出现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4、参与选聘工作的工作人员泄露笔试、演讲和答辩内容的一律免职。
十、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零陵区城区中学正副校长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选聘城区中学正副校长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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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城区中学正副校长选聘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