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考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方式:试讲。
按招聘职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试讲课前备课时间为5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教材:为普通高中(含洞口一职中)现行相应的二年级二期教材,备课前抽课题签和上课顺序签。
3、所有成绩为百分制,折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成绩在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洞口教育网予以公布,成绩咨询电话:0739—7234212,7236385。
(四)体检
按招聘职位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复检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时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考核
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时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通过后,在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洞口教育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举报或投诉电话:0739—7235161。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受聘对象在洞口县教育单位服务不得少于5年。
五、工作要求
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严格按实施方案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纪违规事件将严肃查处。
附件:2014年洞口县普通高中、职业教师招聘计划与职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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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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