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具体协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事宜,学校纪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敬业勤奋;
3、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和学习能力;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1.学报编辑部编辑岗位:招聘计划1人,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生年龄25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28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工处学生辅导员岗位:招聘计划1人,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音乐类专业,有一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本科生年龄25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28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校园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4日至2014年7月26日
2、报名地点: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明德楼人事处315室。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湖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直接到我校人事处报名。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网页上和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人事处网页上进行公示。请在参加考试时携带相关证书、材料原件核查。
(四)考试方式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2、考试方法:
应聘学生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和试讲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为学生管理工作相关专业知识。时间为90分钟。
面试: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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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讲:根据应聘者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试讲以授课方式进行,内容为所学专业的一门主要课程。时间为20分钟。
应聘学报编辑部编辑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和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语言文字基本功考核(字、词、句改错,关键词翻译),编辑出版业务知识考核(侧重选题及栏目策划),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时间为90分钟。
面试:根据应聘者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对编辑出版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熟悉和掌握程度,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网站公示。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硕士为6个月、本科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 0738—8372901、(0738)8325200、18673875665(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 0738—8325084(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