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高中生物教师岗位第一次递补后有考生弃权,根据公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试教)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之规定,实行第二次递补,现将递补人员公示如下:
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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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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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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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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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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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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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0101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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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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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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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物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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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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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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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乡县教育局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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