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职专岗位以下条件同时满足三项:
1、在省级及以上示范性中职学校工作,或高校(含高职院校)工作。
2、2008年以来被评为区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高校(含高职院校)优秀教师。
3、2008年以来在地市级及以上职业院校学生大赛中指导学生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本人获得优秀指导奖。
4、主持过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院(所)组织的省级以上课题1个以上(含1个);或担任过国家级课题主要研究人员(排名前三名)。
5、参加过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相应学科专业教师培训,或教育部组织的中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活动6个月以上。
6、中学高级职称,或工程师、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以上条件第1项为必要条件,第2项至第6项条件任意满足两项。
六、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程序:报名考生可从长沙高新教育网(http://gxjy.cshtz.gov.cn/)、长沙高新人才网(www.15job.com)、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门户网站(www.csldbz.gov.cn)上按照报考岗位下载《长沙高新区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及管理人才报名登记表(幼儿园、中小学)》或《长沙高新区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及管理人才报名登记表(职专)》并按照要求据实填写。
3、报名时间: 6月19日— 6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报名地址:长沙高新区管委会(麓谷大道668号)一楼展厅会议室
七、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需提交打印的本人《长沙高新区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及管理人才报名登记表》、2张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能力、业绩、荣誉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初审,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初审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现场打印、领取《试教、考核准考证》。
八、试教、考核
(一)试教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试教环节。
2、试教:主要初步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应用教学方法的能力,以及教学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试教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试教结束后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到低,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若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含3:1)的比例,则报考该岗位人员全部直接进入考核环节。
4、试教成绩不带入考核。
(二)考核
1、考核:小、初中骨干教师岗位考核由课堂教学及面试构成。职专骨干教师岗位由课堂教学、面试和专业实训操作构成。副校长、副园长岗位的考核由评课及面试构成。
2、课堂教学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组织驾驭课堂的能力、教学的手段及课堂教学效果。评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理念、课程引领力及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岗位适用能力等;专业实训操作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实际操作技术、专业实践水平及技能。课堂教学(评课)、面试、专业实训操作满分均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成绩合成:小、初中骨干教师岗位按课堂教学与面试成绩7:3比例合成考生的考核成绩;职专骨干教师岗位按课堂教学、面试、专业实训操作成绩6:2:2比例合成考生的考核成绩;副校长、副园长按评课、面试成绩7:3比例合成考生的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核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4、试教、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方案将在长沙高新教育网、长沙高新人才网、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另行公布。
九、体检
1、体检对象以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若考核成绩相同,则以课堂教学(评课)成绩的高低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核成绩相同的,则以课堂教学(评课)成绩的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再进行体检。
十、考察(含资格复审)
1、体检结束后,由高新区组织人事局、纪检监察审计局、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复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核成绩相同的,则以课堂教学(评课)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一、录取(含资格终审):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经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审查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资格终审,资格终审合格后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长沙高新教育网、长沙高新人才网、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录取批复,并由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工作单位安排由高新区管委会统一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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