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教师岗位需具备从事拟聘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能力,能够承担基础和专业课程教学及研究生指导任务。
(2)科研能力
①学术思想活跃,学术潜力深厚。
②应聘高级职务岗位者应具有稳定、前沿的研究领域,已获得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的研究成果,能够成为某一研究领域的学术带头人;应聘中级职务岗位者应具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前沿动态,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③国内应聘者还须满足学校有关主持科研课题的要求和学部及学院有关科研论文的要求。海外应聘者着重进行相应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察。
3.校外应聘者的其他要求
(1)学历。应聘中级及以上教学科研系列岗位职务者,须具备国内外知名高校或者研究机构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艺术学(不含设计学)、外国语言文学(英语、日语专业除外)可适当放宽。
(2)年龄。应聘正高职务岗位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应聘副高及以下职务岗位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3)外语水平。非“985工程”高校以及校内非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应聘本人原级别职务岗位均须满足我校外语水平包括出国研修经历的要求。
(4)任职年限。申请正高职务岗位,一般需任副高职务满5年;申请副高职务岗位,一般需获得博士学位满2年;申请中级职务岗位须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任初级职务满2年。
(5)应聘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者,原则上应具有教职经历。
4.校内应聘者的其他要求
(1)申请应聘高一级职务岗位者,学历、年龄、外语水平及教学科研业绩基本要求按照湖大人字[2010]48号文件和学部、学院有关要求执行,特别优秀 者可突破任职年限的限制申请应聘。文件中的岗位类型与目前岗位类型的对应关系为:教学科研型对应目前的教学科研岗位,教学为主型对应目前的教员岗位,科研 为主型对应目前的教学科研岗位中的研究教授、研究副教授岗位。
(2)符合教师或研究岗位聘用条件的其他已聘人员,可跨系列参加岗位公开招聘。其中申请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有1-2年的海外研修经历,且须前一岗位(首聘岗位)聘期期满并考核合格。
(3)应聘高一级职务岗位的,每个聘期内只能申请两次,以提交到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为准。
三、应聘程序
1.校外应聘者:通过湖南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hnu.cn/ )“我要应聘”进行在线申请,或通过电子邮件向人力资源处或招聘岗位所在学院提交应聘材料。应聘材料基本要求为:
(1)《应聘湖南大学教学科研系列岗位职务审批表》(一式三份)或提交涵盖本人基本信息和业绩的其他形式的简历及必要附件材料;
(2)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工作、留学经历证明;
(3)专业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外语能力证明复印件、代表作、获奖成果证明等业绩材料;对应聘岗位的工作目标或基本设想;
(4)至少3位同行专家的推荐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