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每位应聘者只能报名应聘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网站上予以公示并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对于少数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社厅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1)应聘专任教师岗位:采取面试和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40%、试教占综合成绩60%)
面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职业态度等。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试教的人选。试教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教学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2)应聘实验员岗位:采取面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40%、操作技能考核占综合成绩60%)
面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职业态度等。
操作技能考核: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操作技能考核的人选。操作技能考核主要考察实验室动手操作能力。
(3)应聘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含写作)和业务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的人选。面试主要考查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分析能力及职业态度等。
设置合格分数线,应聘专任教师岗位试教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应聘实验员岗位和其他岗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达不到合格分数65分的不予聘用。
3.考试时间及具体事宜我们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到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请携带相关资料原件核查。考试成绩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网站公示。
(五)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2014年湖南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中医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