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计305名,其中: 1、普通高中教师75名; 2、职业中专教师7名; 3、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名; 4、初中教师72名; 5、小学教师140名; 6、幼儿教师10名。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见附件 六、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分别按照A类方式和B类方式进行,分类确定是否核减科目招聘计划数,分类确定进入面试、体检人员。 A类方式:普通高中教师及高坪、官渡、达浒、永和、澄潭江、山下、金刚、文家市、淳口、楼古、文光、社港等中学及其所辖小学教师和公办幼儿园幼师的招聘,采取按对应层次、对应科目报名,根据综合成绩高低由拟录用的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学校的方式进行(如综合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自主选择学校环节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教育局共同组织。 B类方式:职业中专、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及荷花、关口、张坊、小河、大围山、沿溪、杨花、岩前、中和、山田、秀山、泮春、双狮坪等中学及其所辖小学教师和公办幼儿园幼师的招聘,采取按对应学校、对应科目报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应录取的方式进行。 七、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浏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lyrsj.gov.cn)。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网络报名时间:2014年1月20日8:00至2月7日17:30; 网络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月20日8:00至2月10日17:3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2月15日8:00至2月17日17:00; 4、考生报名后由人社等部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组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开考比例: A类方式对应层次各科目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5:1(含)方可开考,低于5: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B类方式对应学校各科目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含)方可开考,低于3: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考务机构将及时联系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八、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占20%,专业知识占80%。 3、笔试成绩在浏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递交书面申请到指定地点查分(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复印件)。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九、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报考A类的考生,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其中A类岗位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报考B类的考生,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浏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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