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全国教师资格统考幼儿园学段: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已出,请注意查看! 一、测试性质 面试是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笔试合格者,可参加面试。 二、测试目标 面试主要考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和保教实践能力,主要包括: 1.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思维品质。 2.仪表仪态得体,有一定的表达、交流、沟通能力。 3. 有一定的技能技巧,能够恰当地达成保教目标。 三、测试内容与要求 (一)职业认知 1. 爱幼儿,尊重幼儿。 2. 对幼教工作有热情、有责任心。 (二)心理素质 1. 具有一定的情绪调控能力。 2. 乐观开朗、有自信心。 (三)仪表仪态 1. 行为举止自然大方,有礼貌。 2. 服饰得体,符合幼儿教师职业特点。 (四)交流沟通 1. 有较好的言语表达能力。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语速适宜,表达比较准确、简洁、流畅、有条理,有一定的感染力。 2. 善于倾听、交流,有亲和力。 (五)思维品质 1. 能正确地理解问题,条理清晰地分析思考问题。 2. 有一定的应变能力,在教育教学上表现出一定新意。 (六)了解幼儿 1. 具有了解幼儿兴趣、需要、已有经验和个体差异的意识。 2. 能通过观察来了解幼儿。 (七)技能技巧 1. 熟悉一些幼儿喜欢的游戏和故事。 2. 具有一定的弹、唱、画、跳、手工制作等幼儿教育所必需的基本技能。 (八)评价与反思 1.能对录像或资料中的教育活动、教育行为进行评价;或能对自己的面试表现进行评价。 2.能根据评价结果提出进一步改善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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