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公告》规定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部署,即将开展补充录用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现就补充录用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有关要求及后续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按照补充录用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该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株洲市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体能测评对象为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资格审查合格对象,体能测评对象名单不再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资格审查地点以市直招录机关、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安排为准,具体地点见附件2。
三、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上午7:30。
地点:株洲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东南入口(株洲大道482号)。
请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带好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参加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含递补)最迟在5月21日(星期日)18时结束。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在湖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二)报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本人基层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
(三)委培或定向培养人员,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需由本人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受委托人员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报考人员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四)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不得进入面试。
六、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不合格而形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能测评阶段的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招录机关直接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七、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将于5月23日发布,明确面试有关安排,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时间为5月27日至5月28日,地点在长沙。
(二)面试结束公布综合成绩后,随即组织开展体检、考察等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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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株洲市补充录用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
2.株洲市招录机关联系表
株洲市公务员局
2023年5月15日
原标题:株洲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0733.gov.cn/gggs/gggs/2023-05-15/2023051532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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