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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湘高法发〔2018〕9号)等规定,湖南省检察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省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30名,其中湖南省人民检察院36名(其中省人民检察院机关25名、铁路运输检察院11名)、市州人民检察院80名、基层人民检察院414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操守和岗位技能;
(六)身体、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七)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持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五)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六)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八)涉毒吸毒人员;
(九)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检察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检察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案件的记录工作;
(二)案件的收转登记、归档和法律文书的收发转递;
(三)其他与检察工作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四)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9:00至12月25日17:00。报名网址为: http://www.mdleader.cn/,报考人员登录该网址进入“2020年湖南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报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2:1,达不到该比例的,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3.网上报名同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18:00。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本人注册信息或改报考其他单位职位。审核不通过的,可以根据审核意见完善个人信息后重新报考原单位职位或改报其他单位职位。
4.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1月7日9:00至1月9日17:00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和技能测试,2021年1月10日在长沙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1.综合知识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打印好的前一天考生本人的彩色健康码和通信行程码(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缺少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和通信行程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综合知识测试开始30分钟内未能到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不能提前交卷退场。
综合知识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等,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基本常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长120分钟。综合知识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其成绩按40%计入笔试成绩。
2.技能测试。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打印好的前一天考生本人的彩色健康码和通信行程码(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技能测试。缺少证件、健康码和通信行程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技能测试开始30分钟内未能到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不能提前交卷退场。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速录技能,分为看打测试和听打测试,考试时长各为15分钟。听打考试使用双头(话筒和耳机插头必须分开)、3.5毫米、普通台式电脑双声道有线耳机。考场不提供耳机,请考生自带!(详见附件2)。
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看打测试和听打测试分别占50%,其成绩按60%计入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考生于2021年1月18日9:00至1月19日17:00,在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含综合知识测试、技能测试及折算后成绩)。综合知识测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
笔试成绩根据所有考生的成绩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及时在报名系统公布。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
3.笔试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规则和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和疫情防控要求。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入场、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将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由各市州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本职位未入围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进入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hn.jcy.gov.cn)和各市州人民检察院官网分别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资格审查时须由本人携带并提供准考证、《2020年湖南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可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详见附件3)、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以各市州人民检察院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为单位统一组织。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2020年湖南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以及打印好的前一天考生本人的彩色健康码和通信行程码(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取考官评分的平均值。面试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请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同意,可正常开考。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hn.jcy.gov.cn)和各市州人民检察院官网分别进行公布。
(五)成绩综合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考生的综合总成绩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hn.jcy.gov.cn)和各市州人民检察院官网分别进行公布。
考生的综合总成绩,在下一年度湖南省检察机关统一招聘前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在规定的计划数内,报请省人民检察院同意,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补录。
(六)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hn.jcy.gov.cn)和各市州人民检察院官网分别进行公布。
2.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录(聘用)工作中建立健全涉毒吸毒人员筛查审查机制的通知》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含当日)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加体检的,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4.体检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考察
由各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出现考察不合格或弃权时,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各市州人民检察院上报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检察官管理处汇总后,在报名系统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选,各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10日内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书,及时办理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首次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福利按照《湖南省人民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暂行办法》《湖南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薪酬待遇指导意见》执行。
六、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所有信息以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和各市州人民检察院官网上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体检费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外,不另外缴纳任何费用。
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留下多种联系方式(本人、亲属手机或固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调剂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
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相关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同时取消其报考资格(详见附件4)。
本次招聘政策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检察官管理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1-84732967
监督电话:湖南省纪委监察委驻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0731-84732253
报名和技术咨询电话:0731-88091687
各用人单位报名咨询电话: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及铁路运输检察院:0731-84732308
长沙市检察机关:0731-88628246
衡阳市检察机关:0734-8850131
株洲市检察机关:0731-28108165
湘潭市检察机关:0731-58514613
邵阳市检察机关:0739-5635043
岳阳市检察机关:0730-3052051
常德市检察机关:0736-7794263
张家界市检察机关:0744-8223957
益阳市检察机关:0737-6100282
郴州市检察机关:0735-2280180
永州市检察机关:0746-6370100
怀化市检察机关:0745-2714626
娄底市检察机关:0738-8312898
湘西自治州检察机关:0743-8531319
附件下载>>>(1-4)
1. 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设置表
2. 聘用制书记员技能测试有关事项的说明
3.2020年湖南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4.2020年湖南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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