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面试由州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笔试中不易测试的素质和能力。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三)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在指定有相应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中央2016年底修订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体检后,由体检机构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用人单位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干部(人事)部门人员和熟悉公开遴选(选调)职位相关业务人员组成。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递补必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七、公示与转任
体检、考察合格者名单分别在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会同纪检进行调查。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选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对遴选(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
0743—8239864(州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0743—8561754(州编办督查科)
0743—8222333(州人社局人才开发科)
0743—8222916(州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局)
考务咨询电话:
0743—8222104(州人事考试院)
八、有关要求
遴选(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
点击下载>>>
2017下半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017下半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
湘西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7日
关注湖南考德上公培官方微信:hunankds,第一时间掌握公考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