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中共醴陵市委同意,中共醴陵市纪委现面向本市公开选调一批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
(2)坚持注重实绩、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岗位与数量
共选调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36人、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6人。
三、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醴陵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行政编制)。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干净、担当,品行端正,作风严谨,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
(2)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为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为48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副科级以下干部(不含副科级);身体健康。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有较高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实际工作水平,有财务、法律、审计、纪律审查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关信息请考生关注湖南省醴陵党风廉政网(http://www.lllzw.gov.cn/)和湖南省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ling.gov.cn/)。
五、报名程序
1. 派驻机构干部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内和纪检监察系统外产生。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单位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8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中共醴陵市纪委组织部(醴陵市委七楼710室)。
3.报名要求: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中共醴陵市纪委、中共醴陵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打印,报名人员可登录湖南省醴陵党风廉政网、湖南省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表格填写,并按要求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盖章);
(2)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与本人干部档案出生时间记载不一致的,以档案审查认定为准);
4.报名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信,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身份、学历、年龄、编制等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七、差额考察
根据资格审查后的情况,醴陵市纪委将会同醴陵市委组织部派出3名以上成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差额考察,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各考察组形成丰富详实的考察材料向醴陵市纪委常委会汇报。根据考察情况,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选调人选,以市纪委意见为主。
八、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醴陵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以市纪委意见为主综合考察的具体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对象,并统一安排工作岗位,选调对象及人员名单将在湖南省醴陵党风廉政网、湖南省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由醴陵市纪委、醴陵市委组织部负责,醴陵市纪委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醴陵市纪委、醴陵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科室:中共醴陵市纪委组织部(710室)
联系电话:23239607
点击下载>>>中共醴陵市纪委、中共醴陵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登记表
中共醴陵市纪委
中共醴陵市委组织部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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