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我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安排
(一)报考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选调生、市直党政群机关各职位和各县(市、区)人民警察职位、乡镇人武专干职位的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集中组织实施,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体检:报考市直党政群机关单位职位(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职位除外)的考生。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该批人员须于6月26日下午15∶00-17∶30在怀化西南宾馆(怀化三中对面)报到集中,6月27日体检。
第二批体检:报考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选调生职位的考生。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2。
该批人员须于 7月 3日下午15∶00-17∶30在怀化西南宾馆(怀化三中对面)报到集中,7月4日体检。
第三批体检:报考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职位及沅陵县公安局、辰溪县公安局、溆浦县公安局、麻阳县公安局、新晃县公安局、芷江县公安局、洪江区公安局、会同县公安局、靖州县公安局、通道县公安局等各职位的考生;报考各县市区森林公安、乡镇人武专干职位的考生。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3。
该批人员须于7月 10日15∶00-17∶30在怀化西南宾馆(怀化三中对面)报到集中,7月11日体检。
(二)报考县市区除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选调生、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人武专干以外其他职位的体检,由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二)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三)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集中组织体检的考生,需交体检、交通、食宿等费用550元(根据实际支出多退少补)。由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的,体检费用由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支出自行确定。
(四)体检前三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勿食甜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必须空腹参加体检。
(五)女性考生如有怀孕,须提前告知工作人员,X光和妇检暂时不做,待生产完成后再做该两项检查。
(六)家长、亲属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陪同、尾随,体检当天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
(七)集中住宿,统一行动,不得擅自离开集中地点自行活动。
附件:1.第一批体检人员名单 2.第二批体检人员名单 3.第三批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怀化市委组织部
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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