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招聘为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劳务派遣形式,试用期为三个月。
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前,应当说明并保证未建立其他劳动关系、未签订其他劳动合同,如有隐瞒或欺骗行为情况致前用人单位追诉的,应承担报考不实的法律责任。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期限为三年。
七、基本待遇
实行固定工资制,试用期满后,2900元/月。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其中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聘用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其他待遇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八、其他
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在长沙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changsha.jcy.gov.cn)发布。
咨询电话:0731-88628246。
附件下载:长沙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12月15日
关注湖南考德上公培官方微信:hunankds,第一时间掌握公考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