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体检和考察
按照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同一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分别递补不超过2次。
7、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将结果在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csldbz.gov.cn)公示7天,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监督。
8、调动。拟选调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电话: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教育处 0731-84907939 84907937
报名技术电话: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 0731-84442098
监督电话: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0731-84907966
附件:
2016年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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