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缴费
请于8月17日17时前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5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即报名结束。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缴费的考生于2016年8月23日9时至8月26日17时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5︰1。低于5︰1的,核减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笔试
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测试综合能力和素质,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五、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8月27日(星期六)8︰30—11︰30。笔试地点设在长沙市,考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9月 19日后在湖南人事考试网上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六、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各遴选单位需对进入面试(或业务水平测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原件、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或业务水平测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或业务水平测试)。通过资格审查的面试(或业务水平测试)人选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和遴选单位公布。
七、业务水平测试
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遴选单位根据需要,可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参加业务水平测试的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为5︰1。低于5︰1的,遴选单位经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或核减遴选计划。业务水平测试由遴选单位负责命题和组织实施,必须在面试前完成,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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