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各遴选机关负责本单位报考者的资格审查。
(3)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计划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以另报其他职位。个别特殊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酌情降低开考比例。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
4、面试
(1)按照遴选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的方法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据笔试成绩确定名次。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的比例为1:1。
(2)体检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3)考察由遴选机关负责实施。遴选机关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6、公示、转任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遴选机关党委(党组)集体讨论研究,提出拟调人选(有归口管理单位的,须先报归口管理单位同意),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益阳市政府门户网站、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益阳市人力资源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报考者中途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转任问题的,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办理转任和相关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0737—4227920
附件1:2016年益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2:报名资格审查表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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