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需进行体能测评的考生,不能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审查。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面试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4.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不得进入面试。
5.招录职位对身高有要求的,在资格审查时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招考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能测评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递补截止时间为6月12日17时。
六、面试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为6月18日至6月20日,地点在郴州市城区内,具体时间及安排以面试公告为准。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均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注意及时上网查看。
附件:
1.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2.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安排表
3.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表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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