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试卷管理。各市州考试部门进行试卷交接时,必须提前上报领卷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试卷接收方须向省人事考试院考务一部提供介绍信、身份证和盖章的试卷预订单;试卷保管存放期间,各市州主管领导应定期检查卷库视频监控录像和值班记录;各市州向考点运送试卷过程中,必须由人社系统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全程负责;加强试卷从考点办公室到考场的监控管理,消除试卷管理的死角和盲区;每个考区仅配发1袋备用试卷。正常情况下备用试卷不得启封,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启封,须将具体情况报备省人事考试院,经批准同意后由考点的主考(副主考)和人社系统工作人员签字后再启封,并填写《备用卷使用明细表》。
(九)准考证样式。本次考试除在准考证中增加“部分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的尺度”外,还需加入“敬请诚信参考,反对考试作弊,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等宣传语。各市州请提前调试系统,确保准考证下载正常(见附件3)。
(十)考务管理及监巡考工作。各市州要高度重视考试实施中的组织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湖南省人事考试考务岗位精细化操作标准》组织实施此次公务员考试。并按照《笔试时间安排、操作要求及步骤》(附件4)、《监考指导语》(附件5),认真做好巡考、监考工作。要切实做好监考人员、巡考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与考务操作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监、巡考工作人员的管理,严守纪律,明确要求,为考生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服务。
监考人员务必要加强考场管理。认真宣读《考场规则》,分发试卷前要组织考生代表检验试卷密封情况,并填写好“验封记录”,如封签存在问题,需将具体问题和处理情况写出书面说明。监考人员要督促考生在试卷和《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并填写联系电话;要督促考生在题本和答题卡上填(涂)写姓名、准考证号。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有关信息与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认真核对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写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与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认真如实填写试卷袋上考场记录的有关内容和答题卡上需要监考人员填涂的有关内容。考试结束后,要认真清点试卷(题本)、答题卡,确保准确无误后,按有关文件规定装订密封,并由监考人员在密封条上签字。考场座次表由各市州留存备查。
要充分发挥巡考人员在考试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作用,确保监考工作不出问题,每个考场都必须有巡考人员负责巡视,原则上每名巡考人员负责的考场不超过10个。考试结束后,巡考人员应填写《巡考人员巡视记录单》,并由各市州考试部门留存备查。
(十一)答卷运送。本次考试结束后,各市州考试部门须派专人(2人以上)押运试卷、答题卡、备用卷及《备用卷使用明细表》到指定地点。
(十二)考务咨询。各市州人社部门应于3月22日至4月24日开通政策咨询、考务咨询和技术咨询电话,要注意配置专人、统一答复提纲,为考生提供热情、周到、及时的咨询服务。
(十三)考务费减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政府民政部门或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可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全省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时间统一为2016年4月5日9:00-17:00。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在网上确认后(上传照片后,请不要进行网上缴费),可就近到省、市州人事考试部门办理减免考务费和报名确认手续。省、市州办理减免费用与报名确认的地址与联系方式见《2016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考务工作联系表》(附件6)。各市州办理完减免手续后应于4月6日12:00前将汇总表上报省人事考试院考务一部,以便数据整理、归档、及下发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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