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 3. 报名确认。通过报名系统审核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日16:00。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未缴费确认的可改报其他职位,缴交报名费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2016年2月29日16:00至3月1日16:00期间,只能进行缴费,不可再进行报名和更改所报职位。 4. 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3月16日9:00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予以处理。 3.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4. 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即2016年2月25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免交报名考务费用。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广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2016年3月20日 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30—12:30 《申论》 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相加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本次笔试将实行雷同卷甄别鉴定,对作弊者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3倍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按《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全市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 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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