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6湖北省选调生考试公告(面向清华大学)已出,请注意查看!
为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湖北工作,进一步优化选调生队伍结构,提高选调质量,面向清华大学定向选调一批201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清华大学2016年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和定向毕业生),名额不限。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大学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4、截至2016年7月31日前,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16年12月31日)。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院系以上团委和学生会干部以及获得学校“三好学生”表彰的人员,录用时优先考虑。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调程序
1、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2016年湖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推荐表》(一式2份),经所在院系党委盖章后,于3月6日下午17点前送交学校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302室宋老师处(联系电话:010-62773164),电子版请发送至hbxd2016@163.com和songlili@tsinghua.edu.cn。
2、资格审核。学校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汇总院系推荐情况,核实有关材料,研究提出推荐人选。湖北省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在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网站发布考试通知并公布报考人员名单。
3、考试。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3月中旬左右统一参加笔试和面试。考试地点设在北京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在学校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湖北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德才表现、获得的奖励以及本人意愿等情况。
5、确定拟选调人选。综合考虑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