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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湘潭县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调5名检察人员公告(2)

来源:湖南领导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6-02-01 考德上公培考德上公培V 考德上公培V 微博
   (二)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经初审合格后当场发放准考证,网络报名人员审查合格的,在笔试当天领取准考证。选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之比未达到1:3的,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可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2 月27日上午9:00,县人民检察院四楼会议室。
   (2)面试前资格复审
   对选调人员相关情况进一步进行核实,进入面试阶段考生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等。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面试
   在笔试的基础上按照拟选调职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选职位人数与考察对象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作风纪律、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录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拟定选调人选进行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排名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调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组织程序,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选调对象,办理调入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调入的人员原行政职务不保留;
   2、本院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住房和子女就学等没有政策规定的事项。
   3、本次选调工作不收取报名费,工作经费由我院承担。
    附件1:湘潭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公开选调检察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湘潭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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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湘潭县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调5名检察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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