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4日—2月26日。
2.报名地点: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永州市零陵区宗元路1号)。
3.所需资料:(1)《永州市人民检察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单位意见栏需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注明“复印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工作证原件、复印件;(5)法官、检察官任命文件复印件;(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7)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8)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一寸相片5张。
六、有关事项
1.调入人员原有领导职务不保留,职级调入后按相关程序报组织部门重新认定,法律职务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任命。
2.调入人员须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以上,其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子女就学等事项均自行解决。
3.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0746-6370100
附件:永州市人民检察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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